关于开展2024年农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4-10-23 17:37
来源:
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
关于开展2024年农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字〔2022〕99号)精神,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,促进创新链、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,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我会决定组织开展农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范围
农药领域的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成果。
二、评价结果应用
1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。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技术筛选、技术交易以及其他决策的参考依据。
2、投融资。作为投融资过程中开展尽职调查的参考依据。
3、科技成果管理。作为政府、高校院所、企业等的科技成果管理参考依据。
4、科技奖励。作为各级科技奖励评审的参考依据(如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》是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必备资料)。
5、项目管理。作为科技计划项目事前、事中和事后评估的参考依据。
6、评审立项。作为项目评审、人才评价、机构评估的参考依据。
三、评价材料
(一)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类成果
1、研制工作报告;
2、技术总结报告;
3、任务书、合同书;
4、其他试验报告(产品分析报告、产品标准和检测报告、田间药效试验报告、残留试验报告、毒性试验报告、环境毒理报告等);
5、查新报告(一年以内出具的查新报告,自认为可达“国际先进”以上水平的成果应进行国际查新);
6、用户应用证明、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、环境生态效益证明;
7、其他技术资料(专利证书、论文、相关技术资料)。
(二)应用研究成果
1、研制工作报告;
2、技术总结报告;
3、任务书、合同书;
4、其他试验报告(产品分析报告、产品标准和检测报告等);
5、查新报告(一年以内出具的查新报告,自认为可达“国际先进”以上水平的成果应进行国际查新);
6、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;
7、其他技术资料(专利证书、相关技术资料)。
四、申请评价流程
下载并填写《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发送到协会邮箱(sdnyxh2016@163.com),向协会提出成果评价申请,并准备评价资料。秘书处安排专人对接,签订协议,按照《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(试行)》(鲁科字〔2022〕178号)和《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》组织评价,出具评价报告。
五、联系方式
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 张平南、赵 波
电话:0531-86401641、18660181526、13854127966
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
2024年9月29日
附件: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